2024.05.13

該如何預防不動產詐騙?房屋被移轉之後,還要得回來嗎?

文 / 郭柏鴻律師

詐騙手法層出不窮,除了傳統的金錢詐騙外,有些不法分子甚至把歪腦筋動到了被害人名下的不動產,要怎麼避免自己或是親友被房屋詐騙?若真的不幸受騙,有什麼方法可以補救?

常見的不動產詐騙手法

由於房屋、土地等不動產,不像金錢一樣具有高度流通性,過去一般認為被詐騙的風險較低。但也因為如此,就有不肖分子利用這點,精心設計出各種方式,誘使被害人將名下的不動產過戶,常見的像是:

  • 1. 假借貸:不肖分子用各種話術或詐騙手法,誘使所有權人與第三人成立借貸契約,並將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。但實際上所有權人並未拿到借款(借款被詐騙集團拿走了),不動產還被設定了高額抵押權,未來可能被法拍。
  • 2. 假買家:不肖分子假冒成不動產買家,誘騙屋主交付身分證、印鑑證明、權狀等文件,並偷偷將不動產過戶後,向第三人設定抵押、取得貸款,之後再將不動產移轉回被害人。被害人如果之後無力償還債務,不動產就可能被法拍。
  • 3. 假房客:不肖分子偽裝成承租人,並偽造債權證明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拍賣房屋。若屋主的戶籍也設於同一處,承租人就可以攔截法院寄來的拍賣通知,屋主可能直到房屋被法拍都還渾然不知。
  • 4. 假調解:先騙到所有權人的身分證,偽裝自己是代理人,再和同夥用假造的債務糾紛,向法院聲請調解,並在調解過程中,表示同意用不動產抵償。同夥之後再拿法院的調解筆錄去地政機關辦理過戶,取得不動產所有權。

法律上的救濟方法

如果遭遇不動產詐騙,第一時間一定要儘快向檢警提出刑事告訴。雖然不像金錢詐騙,可以由警察直接快速凍結銀行帳戶,但即使不動產已經被過戶,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檢察官仍然可以向法院聲請扣押不動產,避免該不動產在刑事程序終結前,又被移轉給第三人,造成被害人日後難以受償。

另外,不動產移轉、設定抵押都是民法上的物權行為,依照民法第 92 條規定,如果是被詐欺或被脅迫,依法是可以撤銷的。但要注意的是,不動產登記具有公示性,所以如果不動產已經轉手、被善意第三人取得,即可能無法要求返還,因此在第一時間請求進行刑事扣押,甚至是聲請民事假處分都是當務之急。

至於在常見的「假借貸」情形,已經有法院判決認為,雖然所有權人與第三人成立了借貸契約,但所有權人實際上並沒有拿到借款(錢被詐騙集團拿走了),因此欠缺借貸契約的成立要件。因為抵押權有從屬性,既然借貸契約沒有成立,抵押權就無效、應予塗銷。因此遭遇此類型詐騙的被害人,可以嘗試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、請求塗銷抵押權的民事訴訟。

預防不動產詐騙的方法

首先,政府有提供「地籍異動即時通」服務,可以線上或到地政事務所申辦。申辦後,只要地政事務所收到不動產買賣、設定抵押、贈與、查封、信託、拍賣的送件申請時,就會立刻發送簡訊或 Email 給所有權人,讓所有權人能及時察覺異樣。

另外,所有權人也可以至地政事務所辦理「預告登記」,將不動產先預告登記給自己能信任的人(請求權人),之後該筆房屋如果要移轉所有權、設定抵押等,都必須經過請求權人的人同意。

最後,如果要進行任何不動產交易,切記要找自己信任的地政士,因為有些詐騙案件就是因為不肖地政士居中協助,才讓詐騙集團能夠得逞。此外,自己的戶籍地最好和居住地同一,才不會發生沒收到法院拍賣通知的情況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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