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.01.21

除夕夜在家玩射龍門,會觸犯賭博罪嗎?

文 / 郭柏鴻律師

今天是除夕夜,許多人都回家吃團圓飯,而一群人吃飽喝足後難免要玩些「團康遊戲」,不論是撲克牌或是麻將搓幾圈,都是維繫感情的好方法(?)但賭博不是犯法嗎?在家賭博就真的沒關係嗎?

刑法的「賭博罪」

刑法第 266 條第 1 項規定,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的場所賭博財物者,處 5 萬元以下罰金。所以要構成本條的犯罪,必須是在「公共場所」或「不特定人可以出入的場所」賭博,若單純是親友在自宅中賭博,並不會構成刑法的賭博罪。

但要注意的是,雖然住宅原則上並不是公眾可以出入的場所,但若長期供不特定的人進來賭博,就會失去純住宅的性質,而與公眾能出入的場所無異,在這樣的住宅中賭博,仍會構成犯罪。

而為了因應社會變遷,不久前刑法賭博罪也修法,明文納入以電信設備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方法賭博者,也同樣會觸犯賭博罪,而不以實體場所的賭博為限。

社會秩序維護法

除了刑法以外,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,於「非公共場所」或「非公眾得出入」的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,處 9 千元以下罰鍰。這屬於行政法上的裁罰,與上面的刑事犯罪不同,依照本條規定,即使是在非公共場所(家裡),但若已具有職業賭博場所的性質,則仍會違反社維法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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